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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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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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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导读]:   张海波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

  张海波,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在我国走私毒品以及其他物品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得进行相对于得处罚和思想教育的,走私毒品,对社会影响是存在潜在性危害,并且容易提高犯罪动机,那么它的量刑标准到底是如何进行接下来为大家进行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二、走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认定

  1、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除数额标准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罪与其他有关走私罪的界限。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对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弹药等特殊性质的物品分别构成不同的走私罪,走私除特殊性质物品以外的普通货物的构成本罪。

  相对以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因而在定罪的时候就需要严格作出认定,除了要有相应的走私行为外,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是没有达到,这个时候可能就无法认定为犯罪,而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来处理了。

  为大家整理关于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问题的详细解,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走私,根据物品的不同制定的量刑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普通的走私罪一般会比毒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要清,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资讯,可以关注网站。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

  我们国家法律是严厉打击走私行为的,不管是走私什么货物,都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严重的触犯法律要面临刑事处罚,但是法律对于立案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你知道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走私罪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罪构成要件:

  1、客体

  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对象

  走私罪的对象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表现形式

  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

  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逃汇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53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被立案侦查。

  应当注意,下列几种情形符合立案标准的,也应当以涉嫌走私货物、物品罪立案侦查: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走私罪怎么处罚

  1、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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