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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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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 刑法关于走私罪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导读]:   张海波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

  张海波,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食品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

  有些食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准进出口的,因此一旦违反规定进出口的,就是会涉及相关的走私犯罪的,要对其进行处罚的。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食品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食品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

  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根据《刑法》第154条的规定: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15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什么是走私罪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走私罪构成要件

  1、客体

  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对象

  走私罪的对象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表现形式

  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

  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逃汇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相关的走私犯罪的量刑时,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认定的。好了

刑法关于走私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以上就是由为您整理的关于走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总结一下,和走私有关的处罚标准,首先要看走私的金额,或者是为此偷税漏税的金额,其次还要看走私的对象。走私的具体情况一共有十种,比如走私贵金属、走私假币等等。和走私有关的对象分类也因此分成了六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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